2022江蘇揚州大學招聘專職輔導員65人

時間:2022-02-09 16:07:29 就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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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揚州大學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專職輔導員。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09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六)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級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xié)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七)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2月10日09:00-2月18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2月10日09:00-2月19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2月10日09:00-2月20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2年2月10日09:00-2月21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2月10日09:00-2月22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確認能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對于通過資格初審且已繳費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核,報名費用一律不退。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筆試考試。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詳細填寫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主要學習工作經歷欄須詳細填寫擔任的主要學生干部具體職務及起止時間,以及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須由應聘人員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委出具證明;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僅需提供一個且符合條件的)經歷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高校、企事業(yè)單位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以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復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2)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2年2月23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及面試。

(1)筆試:筆試暫定于2022年3月12日舉行,筆試具體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提前公布。筆試主要考核高校輔導員崗位所具備的綜合素質和基本能力、輔導員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內容根據(jù)《江蘇省2022年度高校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考試大綱》(https://mp.weixin.qq.com/s/oyvRRHxZUBmkILg4BurWUQ)設置。筆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選。不足1:3時,筆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排名以及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筆試成績。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心理測試和面試前,我校將對通過資格初審、網上確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驗:①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本(專)科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已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②社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或工作經歷證明、本(專)科、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③留學回國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④資格審核時或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復審不通過者,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面試,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從筆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

四、體檢、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jù)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考察。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jù)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因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或擬錄用人選明確放棄的,或其他導致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公示。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揚州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jù)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和上級或學校另有文件規(guī)定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含)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聘用審批后,在3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揚州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971876

聯(lián)系人:施老師、韓老師、姚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揚州大學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4-87972358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syzpjb@jshrss.gov.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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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學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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