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郭巨真的埋了自己的兒子



郭巨埋兒這個故事,今天我們知道的大概是這樣的:



郭巨是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很富裕。父親死后,他把家產(chǎn)分成了" />

二十四孝真相:郭巨埋兒比你想象的還要殘忍

時間:2021-11-16 16:57:27 文化
今天我們來看一看《二十四孝》中的一個故事《郭巨埋兒》。

一、郭巨真的埋了自己的兒子

郭巨埋兒這個故事,今天我們知道的大概是這樣的:

郭巨是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很富裕。父親死后,他把家產(chǎn)分成了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自供養(yǎng)母親,對母親非常孝順。后來家境日漸貧困,妻子生了一個男孩,郭巨的母親疼愛孫子,經(jīng)常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深覺不安,擔(dān)心養(yǎng)這個孩子必然分了供養(yǎng)母親的食物,就和妻子商量:“兒子可以再有,母死不能復(fù)活,不如埋掉兒子,節(jié)省下的糧食供養(yǎng)母親。”于是帶著孩子到外面去埋。忽然挖出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于是夫妻拿著黃金回家,過上了好日子。郭巨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這件事,也被今天“國學(xué)”機構(gòu)到處宣揚,講的那個聲淚俱下呀。街頭巷尾的宣傳牌子到處看到。

但貧道想,一跑去埋兒,就挖到了一壇金子,這樣的小概率事件未免太難發(fā)生了。

假如坑挖開了,竟沒有挖到黃金,這孩子埋還是不埋呢?

郭巨這個人,只見于干寶《搜神記》,是一部志怪書,歷史上找不到他的蹤跡。但是,《宋書·孝義傳》記載了另一個故事,原文是:

郭世道,會稽永興人也。生而失母,父更娶。世道事父及后母,孝道淳備。年十四,又喪父,居喪過禮,殆不勝喪。家貧無產(chǎn)業(yè),傭力以養(yǎng)繼母。婦生一男,夫妻共議曰:“勤身供養(yǎng),力猶不足,若養(yǎng)此兒,則所費者大。”乃垂泣瘞(埋)之。

沒錢養(yǎng)母,就把孩子埋了。

后來呢?沒有后來了!孩子就是埋了!

靠,不帶這樣的吧?那,金子呢?

誰告訴你劇情里一定要有金子了?一毛錢都沒挖到!

那,有沒有當(dāng)夜經(jīng)過大俠高僧老道?有沒有鉆通一個地穴吃到莽牯朱蛤?有沒有掉進(jìn)深潭跑到絕情谷底?

問那么多干嘛?什么都沒有,埋了就是埋了!幾锨下去,孩子連哭都沒哭一聲,就沒氣了!

所以,按今天的標(biāo)準(zhǔn)來看,郭世道就是一個故意殺人犯!

《宋書》是正史,這個故事比《搜神記》里郭巨的故事可信多了。這個郭世道,有的書上寫成“郭世通”。郭世通和郭巨又有什么關(guān)系呢?其實后世的典籍里,這兩個人往往是相混的。

清洪亮吉《曉讀書齋雜錄》說郭巨就是郭世道(或郭世通),郭巨并不是本名,只因為他為人“巨孝”,所以世人稱之為“郭巨”。等于是一個外號(又見清史夢蘭《止園筆談》)。

這個說法是可靠的。因為這種事歷史上很多,例如宋代的大畫家范寬,他本來叫范中正,字中立。為人寬厚,時人稱他做“范寬”,所以哪幅畫上假如出現(xiàn)了“范寬”兩個字的落款,應(yīng)該是不靠譜的(見啟功先生回憶錄)。

二、一個郭巨就驚動了天宮?

我們以為二十四孝的郭巨夠狠了,但你沒想到歷史上的郭巨比這個還狠吧?

所以,就連后來孝道故事的編者都看不下去了,拼命給他描補。當(dāng)然,還是借助神仙顯靈。說他本來想埋孩子的,結(jié)果上天感動,財神爺顯靈,賜給他一壇金子,就算了。

到現(xiàn)代社會,就算是這個描補過的劇情,也太反人類了。所以居然有了這樣的動畫片,說郭巨給老娘吃飯,老娘總是分給小孫子,老娘就吃不飽,所以:

艾瑪,先把孩子淹死,再打個雷把孩子震活,總算把這個故事圓回來了!

我眼淚都快下來了,難為這編劇本的兄弟了。

然而,故事講到這份上,埋兒的核心動機沒了,也顯不出郭巨多孝了??!好好的《二十四孝》滿變《聊齋》了。

歸里包齊一句話:何苦非得講這個故事呢!

這個故事講來講去,描補來描補去,仍然是靠老天爺解決了問題。第一次二十四孝版的,只是請了玄壇財神趙公明下凡;第二次動畫版的,不但趙公明,連水德星君和九天應(yīng)元雷聲普化天尊都請下來干活了!

為了一個故事,至于這么驚動天宮么!

可見人如果足夠無恥,連神仙都是沒轍的。

昨天那個王祥臥冰的故事告訴我們,信神靈,得鯉魚。我相信。

今天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信神靈,得黃金?

我反正不信!

三、郭巨自古就被罵成渣

別以為郭巨埋兒是傳統(tǒng)文化的精華,這個故事,在古代就不招人待見。

明戴君恩《剩言》說:“郭巨埋兒以食母,吳起殺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不情,就是不近人情。吳起把兒子(或妻子)殺了取悅主子,這就是不近人情。此外,還有齊桓公的寵臣易牙、豎刁。易牙把兒子煮了,給齊桓公吃。齊桓公吃得很美,直夸易牙是個忠臣。管仲冷冷地在一旁說了一句話:

人之情非不愛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將何愛于君!

同理,郭巨這樣的不愛憐孩子的人,就是在古代,他能忠于皇帝嗎?

在這里,郭巨簡直要和那些奸臣相提并論了。

翻翻古籍,對郭巨破口大罵的人太多太多了。

明李默也罵過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譯成通順的白話文,看看當(dāng)時的人是怎樣認(rèn)識這件事的:

好好侍奉親人才叫孝。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給父母吃魚肉,也是不孝。為了讓老娘吃好點,就要殺無辜的孩子?這代價太大了吧?這是陷親人于不義的大罪呀!這要是算作孝的話,那就真沒天理了。這是挖到金子了,若沒挖到,死者不能復(fù)生,郭巨就是殺人犯?。ā豆聵滟稣劇肪矶?br />
明林俊實在看不過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辯》,長篇大套地把郭巨痛罵了一頓,說你把兒子埋完了回來,奶奶要是問孫子哪去了,你是說不說實話?要說實話,奶奶一氣病死了,你郭巨弒母的罪名可就擔(dān)上了。你到底是孝呢還是不孝?

所以,別以為古人多喜歡郭巨,腦子正常的人,都會對這件事情充滿疑問??梢姡瑥墓耷耙磺Ф嗄甑墓苤?,到郭巨后一千多年的明清以至今天,古今正常的人性并沒有什么變化。

此外就太多了,不能一一列舉,如明刁包就說郭巨“過于好名”,清黃達(dá)“郭巨就是個殘忍的家伙”。假如我們今天仍然拿著這個故事教小朋友,那真是連五六百年前的古人都不如了。

二十四孝故事并不是固定的,例如有個《劉明達(dá)賣兒》故事,今天的版本里沒有,在宋元時期的版本里出現(xiàn)過:

劉明達(dá)家貧,不能同時養(yǎng)活老母親和小孩。劉明達(dá)無奈之下,就把小孩賣給路過的王將軍。妻子見兒子被賣,趕出來大呼小叫,肝腸寸斷,自殺身亡。

這就是個悲劇,兒子沒了,媳婦也死了。劉明達(dá)達(dá)到目的了,然后呢?劉明達(dá)守著老母親過日子去了。

說到這,只是一個荒年再常見不過的悲劇,就故事而言,并不過分,過分的是然后:登上了某一個版本的二十四孝!成了道德的楷模。

早知如此,結(jié)婚干嘛?

四、郭巨的無奈

這件事,兩千多年傳得如此慘烈,其實大概可以理解為一宗“溺嬰”事件。

如果我們從溺嬰的角度看待郭巨。他的行為就勉強可以理解了。溺嬰和埋兒,只是方式不同,本質(zhì)上是一樣的?,F(xiàn)在所說的“溺嬰”,因為重男輕女的原因,多指溺殺女嬰。但溺嬰(殺嬰)自古常有,而且不限女嬰。

《漢書·貢禹傳》:“生子輒殺。”

《王睿傳》:“士兵苦役,生子多不舉。”

《飲馬長城窟行》:“生男慎勿舉,生女哺(喂食)用脯(干肉)。”

《宋會要輯稿》:“宣州……安于遺風(fēng),衄于舊俗,男多則殺男,女多則殺女。謂之薅子。”

蘇軾《與朱鄂州書》:“鄂渚間田野小人,例只養(yǎng)二男一女。過此則殺之。”

《劍橋醫(yī)學(xué)史》:“生孩子要冒風(fēng)險,嬰兒還可能死于一些自然災(zāi)害。也許殺害嬰兒的現(xiàn)象一直存在。”

也就是說,殺嬰,實際上多出自生存資源的匱乏?;蚴歉F,或是戰(zhàn)亂。而且,越是古代,越是把孩子當(dāng)做隨意處置的財產(chǎn),不拿著當(dāng)人看的。

但是,隨著物質(zhì)的豐富,文明的發(fā)展,這種現(xiàn)象是越來越趨于少見的!注意到《宋會要輯稿》談到宣州的這件事情,特意點出是“遺風(fēng)”、“舊俗”,這種遺風(fēng)、舊俗從哪里來的?我們將它推到后漢、南北朝時期,即《飲馬長城窟》直到郭世道時期,似乎不過分的。

然而,殺嬰是殺嬰,當(dāng)成無可奈何的悲劇過去就算了。你別拿著不是當(dāng)理說啊!更別拿出來當(dāng)國粹宣傳啊!

在動物群落或原始社會,殺嬰是可以理解的。郭巨(或郭世道)的時代(后漢到南北朝),殺嬰雖然有點聳人聽聞,但是套上一個“孝道”的帽子,勉強也說得過。又過幾百年,到了宋代,殺嬰就成了遺風(fēng)舊俗,成為改革的對象了。到了明代以至今天,郭巨簡直成了靶子,被罵作殘忍,與奸臣同列了。人類心態(tài)隨著物質(zhì)條件的發(fā)展慢慢發(fā)生了變化,正是合情合理的。

好吧,畢竟,我們看到了史書上記載了郭世道的“垂泣”,我是多么多么地樂意相信,這是他人性的流露,而不是偽裝!面對老母和新生兒,作為家庭的頂梁柱,如何養(yǎng)育,這是真正的考驗人性的兩難。他從而選擇埋掉兒子,是非常非常無奈的(其實他也可以選擇“棄老”,這是另一種今天看上去滅絕人性而在古代非常正常的社會現(xiàn)象)。

由于史料記載過于簡略,我們不知道從“婦生一男”之后到“垂泣瘞之”之間,是隔了多久。我是多么多么樂意相信,它只是隔了一天、兩天、一個月;而不是隔了五年十年!

然而問題又來了,當(dāng)初你不是沒錢啊。何以把家產(chǎn)分給兄弟,“獨取老母供養(yǎng)”?以至于鬧出殺兒子的人倫慘劇,這到底是不是真的窮極無奈?還是用兒子的血染紅頂子?至少,明代人就有懷疑。

我們可以理解可以同情。但是也該知道,所謂的為孝殺嬰,只是孝在當(dāng)時,是一種非常主流的意識形態(tài)。當(dāng)時手握宣傳機器的人,有目的的,習(xí)慣性的,涂抹給他的一種理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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