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是一種講究格律的文學形式,欣賞與寫作對聯,必須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謂對聯格律(簡稱聯律),是指對聯寫作的一些基本規(guī)則和格式,其核心要求是對仗。對聯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 />

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

時間:2021-11-17 04:29:08 文化

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是一種講究格律的文學形式,欣賞與寫作對聯,必須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謂對聯格律(簡稱聯律),是指對聯寫作的一些基本規(guī)則和格式,其核心要求是對仗。對聯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基本格律六要素,一般認為,即:字數相等,內容相關,詞性相當,結構相稱,節(jié)奏相應,平仄相諧。作者認為,這六要素可分別從基礎、語法、聲律三方面來加以理解:

    1.字數相等,內容相關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基礎要素。字數相等,指的是,若上聯是由幾個分句組成,則下聯也應是由字數上與之一一相等的幾個分句組成。總之,若連字數都不能相等,那無論如何也難以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對聯。

  從內容看,上下聯之間,內容要相關,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效果。這種關系或者是從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襯、補充,即所謂“正對”;或者是從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襯、對照,即所謂“反對”。如:

    覺行圓滿;功德莊嚴。(正對)
    心平積福;欲重招殃。(反對)

  還有少數對聯上下聯之間屬于互相銜接的關系,即所謂“串對”或“流水對”。如:

    除了香甜苦辣咸酸澀;
    無非柴米油鹽醬醋茶。

  如果上下聯內容毫不相關,會使人覺得非常別扭和生硬,則起不到對聯應有的文學效果,難以稱得上是合格的對聯。當然,有一種特殊的對聯形式,即所謂“無情對”。它指的是上下聯形式上(字面)對仗工整,而內容上(意義)卻有意不相關,從而造成一種特殊的效果。無情對主要是利用對聯的形式特征(對仗),來體現一種文學趣味和技巧,其內容是次要的。如:
   
    庭前花始放;
    閣下李先生。(常用無情對)
   
    樹已半枯休縱斧;
    果然一點不相干。(常用無情對)

    總之,字數相等,內容相關,是對聯在形式和內容方面最起碼的要求,體現了最基本的對應性和關聯性,故將二者稱為基礎要素。

    2.詞性相當、結構相稱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語法要素,也是最關鍵的兩個要素。詞性相當,指上下聯相對的詞語性質應盡可能相同或相近。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等。如:

    五蘊皆空觀自在;
    一心不亂見如來。

  此聯中,“五”和“一”都是數詞,“蘊”和“心”都是名詞,“皆”和“不”都是副詞,“空”和“亂”都是形容詞,“觀”和“見”都是動詞,“自在”和“如來”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詞或動詞。一般對虛詞的要求比較寬松,對實詞的要求較為嚴格。在具體的對仗中,除詞性外,還可適當考慮詞語在句中的作用,對修飾詞語的要求較寬松,對中心詞語的要求較嚴格。

    結構相稱,指上下聯對應語句的語法結構應盡可能相同。如:
   
    一心常忍辱;
    萬事且隨緣。

  此聯上下聯皆為主謂賓結構,其中,“一心”對“萬事”皆為偏正結構,“忍辱”對“隨緣”皆為動賓結構。

    3.節(jié)奏相應,平仄相諧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聲律要素。節(jié)奏,本是音樂術語,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guī)律的強弱、長短等現象。在聯律中,則是指對聯語句中有規(guī)律的停頓現象。節(jié)奏相應,指上下聯在節(jié)奏的停頓上應當盡可能保持一致。如:

      漏盡-飛身-去;
    心空-及第-歸。

    以-神通力-護持-正法;
    設-孟蘭盆-超度-慈親。

  不過,作者認為,節(jié)奏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節(jié)奏包括語意節(jié)奏和聲律節(jié)奏。狹義的節(jié)奏則專指語意節(jié)奏。語意節(jié)奏主要依語句結構去劃分,指根據語意而產生的音節(jié)上的停頓或間歇。聲律節(jié)奏則是從平仄要求去看,指句中一定位置的聲調要求(平仄安排)。作者認為,為使概念明確,最好將語意節(jié)奏和聲律節(jié)奏分別用“節(jié)奏”和“音步”來表達。舉例如下: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節(jié)奏)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音步)

  當然,節(jié)奏和音步還是有密切聯系的,二者經常是一致的。

  平仄相諧,又稱平仄協調,狹義地說,是指對聯在音調上的兩大要求:平仄相對與平仄交替。廣義地說,也包含句腳平仄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問題(見六禁忌)。平仄相對,指上下聯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腳之間,要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即上聯是平聲,下聯就要是仄聲,反之亦然。對音步的安排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因為,實際上并不一定要求整個音步平仄相對,能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對即可。所謂音步位,就是每個音步的末位字,這是決定整個音步性質的重點聲。由于漢字的絕大多數音步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字。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如:

      心馳-有外-實迷-有;身處-空中-不見-空。
      ○○ △△ △○ △  ○△ ○○ △△ ○(○表平聲, △表仄聲。)

此聯中,第一三五字不一定平仄相對,第二四六字皆平仄相對。不過,并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于對聯行文的句式,除了律詩中的對仗句式外,還有詞、曲、賦、駢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領字、專有名詞等的運用。如:

      建-曼荼羅壇-修法;
    于-阿蘭若處-參禪。
   
    直心-乃-萬行-之本;
    貪欲-為-諸苦-之源。

    深心-勤習-真言宗-教義;
    全力-弘揚-大手印-法門。

以上諸聯,其音步位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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